我省公布2015年度和2016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

作者:     来源:     时间:2017-06-26     点击数:

近日,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西省民政厅联合发文,公布了陕西省慈善协会、西安交通大学基金会等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34家社会团体名单,其中201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31家,201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3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由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民政厅联合确认审批,认定程序请参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西省民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陕财税201611)号)。
     下附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34家社会团体名单。

一、201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陕西省慈善协会
2.陕西省创业促进会
3.西安交通大学教育基金会
4.陕西纯山教育基金会
5.西北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
6.陕西省现代科技创业基金会
7.陕西省红十字基金会
8.陕西宏府慈善基金会
9.陕西大唐西市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基金会
10.陕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11.宝鸡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12.陕西省黄土地陕北民歌发展基金会
13.陕西鱼化龙创业基金会
1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
15.陕西美术事业发展基金会
16.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
17.陕西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
18.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19.陕西九九老龄事业基金会
20.陕西省神木县民生慈善基金会
21.陕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2.延安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23.榆林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
25.西安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
26.西安高新第一中学教育基金会
27.西安石油大学教育基金会
28.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教育基金会
29.陕西秦兵马俑文物保护基金会
30.西安高新第二小学教育基金会
31.西安高新第一小学教育基金会
二、201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第一批)
1.西安外事学院教育基金会
2.西安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3.西安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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